|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5594/2026-1010550262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向申请人付思远送达温政复〔2026〕43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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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思远: 你以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城市道路二大队为被申请人,于2026年4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同日收悉。经初步审查,本机关于同年4月24日作出了温政复〔2026〕43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通知你需提供行政行为,即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本机关通过邮政EMS将该补正通知书向你邮寄送达,但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该邮件被退回。此外,本机关于2026年4月29日、5月6日、5月7日多次拨打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 因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接通导致上述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温政复〔2026〕438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通知书》。公告期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算,公告期届满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以来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也可以联系本机关指定有效的送达方式获取上述文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行政复议局 2026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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