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5594/2025-1010432926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关于聘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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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经自(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研究确认、社会公示,现聘任鲍建武等75人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排名不分先后): 鲍建武、陈博闻、陈存义、陈峰、陈光克、陈和孟、陈积来、陈建彪、陈茜、陈少明、陈松江、陈小雁、陈知雨、郭炳彪、何李红、何玉倍、胡国伟 、胡建栋、胡乃转、黄国其、黄庆谊、黄首东、蒋淑珍、金明海、李丽双、李天寿、李一伟、李园园、连新滕、林光俊、林辉、林建国、林平、刘灯、缪倩洁、潘江洲、潘平平、苏慧敏、孙钰岷、汤世环、陶文达、滕王峰、王凌鹄、王同伟、吴锦伟、吴有化、夏瑞弟、徐绍全、徐岩仕、徐源、颜育惠、杨意、姚良业、叶海函、叶时钦、叶盈盈、叶子涵、虞若男、张纯来、张玲玲、张维、张伟、张永浩、章国、章近福、赵沛夏、郑桂花、郑静、郑乃苍、郑鹏、郑晓霞、周建深、周晓忠、周瑜、朱小宝。 以上人员任期五年,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期至2030年11月30日止。 温州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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