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00025185594/2026-1010594557 |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司函〔2026〕1号 | ||
| 统一编号 | ZJCC11-2026-0001 | ||
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县(市、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温州仲裁院,市直各公证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规定,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5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温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