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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重大项目依法决策和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2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重大项目依法决策和县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正晓作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林杰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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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日前市政府分别审定印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各级重大项目要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策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其中,市本级总投资3亿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点审查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列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市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要做到有形有效全覆盖,加强审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审查事项目录,每个乡镇(街道)应当配备1名以上法审员,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将基层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温州海经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及发改、司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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