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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司法局“三大抓手”落实禁止令针对性、有效性执行

龙港市司法局锚定社区矫正对象稳健有序监管目标,持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禁止令举措,努力提高队伍执法业务水平,为推动区域矫正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以认知学习为抓手,不断规范禁止令制度化建设。通过召开禁止令专题会议,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禁止令相关法条知识,强化对禁止令执行的重要性、规范性认识;针对现有运行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时落实整改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由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牵头,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明确界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体职责,确保日常执法流程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以具体落实为抓手,不断加强禁止令执行监管措施。创新“入矫+监管+考核”闭环管理机制,在涉及禁止令的社矫对象入矫首次谈话过程中,添加禁止令的执行要求及违反后果等具体内容,针对有判处禁止令的社矫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根据社矫对象当月日常表现,健全月度考核机制,导入禁止令执行情况专项评价,每月配套派发禁止令执行情况表格,汇同当月思想汇报材料一并上交工作人员;日常走访在询问社矫对象及其家属生活、工作近况的同时,增加禁止令执行情况问题,多方面渗透,压实监管责任。今年执行以来,共计走访带禁止令社矫对象145人次。

三是以沟通协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与市监部门监管力度。围绕“共同协作、共同前行”监管原则,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附带宣告禁止令情形的,及时向市监局发送禁止令协助监管函,将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情况以报备表形式及时通报至市监部门,对矫正对象经营情况、工商登记情况及外出轨迹进行定点跟踪,确保禁止令“令行即止”。今年以来,联合市监对在册17名带禁止令社矫对象已全部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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