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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四个结合”细化社区矫正分级分类教育

洞头区司法局聚焦精准教育,通过“四个结合”,助力社区矫正对象修心正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一是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中教育活动,讲解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同时,针对不同对象的特殊情况,如犯罪原因、心理状态等开展个别教育,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个体问题,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今年来,共开展集中教育100余场,个别教育1671次。

二是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相结合。线下通过集中授课、小组讨论、实地参观、实践活动等方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实践和互动中接受教育。线上利用“在浙矫”教育平台,推送法律知识、心理健康课程等内容,方便他们随时学习,打破时空限制,确保教育的连续性,每月线上学习完成率达96%以上。

三是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依据社区矫正对象所处的不同阶段,如入矫、矫中、解矫,实施分段教育,入矫时强化规则意识,矫中关注心理和行为变化,解矫前做好回归社会准备。同时,根据犯罪类型、年龄结构等进行分类教育,如对女性对象侧重关爱帮扶教育,涉海涉渔对象注重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教育,使教育更贴合实际。

四是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洞头区幸福泉社工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和龙湾区青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评估和辅导,化解心理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监督行为、规范社区服务等行为矫正方式,促使他们养成良好习惯,实现心行同步转变,更好地回归社会。今年来,开展心理团辅和心理健康讲座12场,开展公益活动10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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