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0/2024-0015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向申请人温浩霖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温浩霖:

你不服行政机关2024年7月8日对你投诉举报案件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于2024年7月9日通过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于当日收到该申请。本机关依法审查后作出了《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温政复〔2024〕1080号),并于2024年7月15日向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信宜市前进路122号)进行邮寄送达,该件被你拒收并退回,本机关于2024年7月19日、22日多次拨打你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无应答,导致上述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因你拒收邮寄的法律文书,提供的联系方式又无人应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温政复〔2024〕1080号)。公告期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算,公告期届满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限内,你可以来本机关领取上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也可以联系本机关约定有效的送达方式获取上述文书。

特此公告。

温州市行政复议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