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平阳县基层委推出社会服务新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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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上升。民革平阳县基层委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14周岁下调到了12周岁,但针对12周岁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活动仍较少。 2024年4月,民革平阳县基层委组建普法服务团队,社会服务中心分管副主委为团长,党员中法官、律师、司法行政干警等为讲师,推出社会服务新品牌——“一堂12周岁要听的法治课”,走进平阳县各小学六年级课堂。截至目前,基层委副主委陈玲丽,党员徐顺伏、蔡蓓蓓等3名讲师已在昆阳镇实验小学、平阳新纪元学校、鳌江七小、昆阳一小4个学校开展活动,参加活动学生一千余名。 民革平阳县基层委结合近期社会热点,根据12周岁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教学需求,定制化制作课件设计课程。讲师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和修正开始讲起,指明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引出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有关规定,告知孩子们法律对青少年的保护是宽容而非纵容。从古代与现代刑侦司法体系变化、刑侦技术变化两大方面介绍现代刑侦司法体系的科学性和刑侦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提醒孩子们切勿心存侥幸,要牢固树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违法必究的守法理念。同时举例12周岁青少年容易有的几种心态,剖析青少年犯罪原因,重点查找自身原因,尤其是要抵御不良习气、杜绝从众侥幸心理、远离不良网络信息。接着,讲师们还讲解了报警要点、单独外出的注意事项、特殊情况应对方法等,提醒孩子们要学会保护自己。 课程还选取了“愚人节的‘玩笑’”、“‘愚蠢’的报复”、“路边的小草,不是想采就能采”、“天价葡萄案”等生动有趣的案例,以案释法,为孩子们讲解“不知法者不免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法言法语。希望孩子们懂得,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提醒孩子们不要成为不懂法的“可怜的人”,更不要成为知法犯法的“可恨的人”,做到多彩人生与法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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