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0/2024-0012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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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宝真广告制作中心: 本机关收到你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事项,依据《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工作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于2024年2月7日将你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事项转鹿城区司法局办理,并向你单位作出《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告知书》(详见附件)。因你单位登记地址无法送达文书,且不能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将《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告知书》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91号,联系电话:0577-88361870。 温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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