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司法局创新办案“签约制” 实现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质培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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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苍南县司法局通过实行法律援助办案“签约制”,组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库,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从严选,动态调整签约人员库。科学设定条件、规范选拔程序,将自主报名与律所推荐相结合,并参照过往办案情况,组建起76人的法律援助签约办案人员库。坚持考核评价动态调整机制,要求案件承办质量评估合格率须达到100%,优良率应在80%以上。结合案件检查评比结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的案件,予以通报表扬,建立案件指派数量正向关联机制。对服务质量不好的案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及时改正,多次不达标者将予以清退出人员库。今年以来,已动态清退5人,新增3人。 二、从严管,建章立制服务规范化。一方面由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对法援案件质量的管控,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跟踪监控制度、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等,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以受援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律援助质量的标准,严格要求签约办案人员规范执行援助流程。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签约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累计组织开展培训6次,共185人次参加。 三、从严评,考核评价激活办案活力。通过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办案人员表彰制度,运用案件总量适当倾斜这一手段,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采取建立案件补贴与案件服务质量挂钩的办法。通过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评估,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质量等级并按差别化发放补贴。同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推选优秀案例参与省市评比,切实增强办案人员荣誉感。截至目前,已获省市评定十佳案例3篇,宣传报道5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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