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三大举措”全力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 ||||
|
||||
近年来,泰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8项法治成果入选市级“最佳实践”项目培育清单,4项法治改革项目被省市领导批示肯定。2023年,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全市第一。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分类分批次赋权乡镇123项执法事项,完成19个乡镇平台执法事项流转贯通工作,采取“派驻+联系”制,推进全县“1+8”执法部门350名执法力量下沉乡镇,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全覆盖。19个乡镇挂牌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和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司法所同步增挂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室和行政复议受理点牌子,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人员配备率达75%,法律背景工作人员配备率100%。累计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6家,司法行政系统枫桥所数量全市最多。 二是创新推动数字化改革。在协同办公平台和浙政钉上分别搭建县级和乡镇合法性审查智慧管理平台,通过数据集成、资源共享,实现县乡合法性审查数字化、信息化、可视化,打造线上“全流程闭合式”合法性审查通用流程,包括办件申请、材料初审、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等4大主要环节,实现业务清单化管理,全年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73件,出具审核意见191条。联合鹿城创新打造“e鹿顺”非羁押监管教育多跨场景应用,公安、法院、司法、社会组织等单位协同探索非羁押人员“监管+教育”新模式,助力涉罪人员顺利复归社会。该模式被中央政法委《法治日报》评为2023年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三是灵活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线上办”,将临时身份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等82项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浙闽通办”服务范畴,2023年累计办理“浙闽通办”业务1052件,减少群众往返跑2100余次。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服务专员”保姆式服务机制,明确45名窗口代办员为重点项目企业提供专人专属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审批问题85个。梳理形成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协调24项权责清单,成立12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开展涉企执法“1020”专项监督工程,对10大重点领域20项高频事项进行专项监督,审查整改问题82个,帮助企业追回拖欠账款1000余万元,撤销3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金额190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