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三向发力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质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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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培育、激励、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职律师履职效能,助推法治洞头建设。 一是注重培优育新。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力量培育的十条措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申领公职律师的给予2.5万奖励,今年来累计发放各类奖励金14.9万元,公职律师增至48人,同比增长20%。完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统筹调配机制,实现专业对口、人员合适、机制顺畅的组织架构,有效解决部分党政机关公职律师人才短缺问题。 二是加大考核激励。鼓励支持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出台《洞头区公职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办法》,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梳理十大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积分制量化履职服务成效,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考核激励机制。今年以来,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治建设活动累计达240人次。 三是强化履职实践。推行公职律师“技能+实战”能力提升行动,搭建业务学习和交流实践平台,通过组织公职律师到法检、区合法性审查中心等参与“跟案学习”,不断丰富公职律师法学专业知识和办案实务。邀请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不断提升公职律师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目前已开展“跟案学习”等法治实践活动30余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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