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司法局多维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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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乐清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发展,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帮教矫治和普法宣传等职能,积极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努力营造共建儿童友好城市的浓厚社会氛围。 一、搭建青少年保护阵地“暖”童心 一是搭建平台。充实实体平台值班律师资源、实现“12348”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不间断服务、提升网上留言咨询和智能视频咨询效果,尤其在值班律师业务培训中,强调解答儿童咨询的要点和技巧。 二是畅通渠道。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免于经济审查。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截至目前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94件。 三是架起桥梁。在政府法制工作中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关于规范乐清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草案)》《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的通知(草案)》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文件草案报送相关部门,联合其他组织共同参与政策制定及监督实施。 二、搭建青少年帮扶平台“爱”童心 一是加强保护。针对目前在册的2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结合其年龄、心理、犯罪特点以及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和心理健康测评等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适时调整。在日常监管中,与其他矫正对象分开进行,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矫正措施,入矫宣告、奖惩训诫、解除宣告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 二是注重疏导。与乐清市平海心理咨询工作室合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该工作室委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在乐清市社区矫正中心接受心理咨询,引导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工作、学习中碰到的各类问题,梳理负面情绪,重新融入社会。 三是提升能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联动学校、社区等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就业提供指导和帮助,积极联系学校、企业尽可能让其通过就学就业,帮助“无痕”回归社会。 三、搭建青少年学法课堂“润”童心 一是普法项目化。做优做强我市“普法亮眼,护航青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金名片,将法治知识同漫画、影视、游戏等时尚元素相结合,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不断创作更新20余个有趣新颖的课件,以“菜单”的形式下发至各中小学,各学校以“点菜”的方式邀请律师进行普法宣讲。健全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高达100%。 二是说法情景化。以“乐音清扬”APP、“法治乐清”乐音号为普法平台主阵地,拓展“乐清城市网”“FM99.5”乐清广播电台等,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推出未成年人主题的相关法律案例。通过实例深入浅出地向未成年人传授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营造全社会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是触法实践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普法责任单位联合构建稳定的合作教育机制,提高体验式普法教育模式的频次,如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参加模拟法庭、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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