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平
中共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复议综合处、复议审理处、应诉协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处(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处(破产事务管理处)。联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直属各公证处、温州仲裁院、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
男,汉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