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0/2022-0001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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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做到疫情和公共法律服务“两不误”。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选择线上办理或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电话预约(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非必要暂时不到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线下办理业务。 二、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根据业务办理需求提前拨打相应电话进行预约,进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办公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温州防疫码-场所码”,配合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并与他人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三、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 (市、区),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请暂缓到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或健康码为绿色, 但行程码带“*”的人员,确需进入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办理业务的,请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公证服务 1.优先通过12348法网、各公证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咨询、预约、申办公证业务。如在线申办公证业务操作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各公证机构的咨询电话,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完成公证申办或公证预约。 2.如所处地区设有公证联络点,可在基层联络点(司法所)、海外联络点就近申请办理公证。具体申办方式请拨打各公证机构的咨询电话。 ·司法鉴定服务 建议先通过12348浙江法网进行在线咨询,或拨打司法鉴定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仲裁服务 1.紧急暂停所有现场立案、开庭、提交材料等。办案人员将根据情况和案件需要做相应调整,具体时间、方式以办案人员通知为准,请仲裁参与人保持通讯畅通。 2.如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而无法参加庭审的,可申请延期审理。如办案人员已有安排,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3.当事人、仲裁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如有事项咨询又无法直接联系办案人员的,可通过拨打电话18989716250进行咨询登记。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温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2022年3月21日 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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