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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虚假销售游戏装备骗取消费者钱财,一男子被判刑!

消费者在网络消费的时候,难免遇到商品质量、服务不过关的问题,然而,部分消费者却在网购的过程中遭遇披着“买卖”外衣的诈骗。

正值“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永嘉法院审理了一起虚假销售诈骗消费者的案件。


案件回顾

96年的祁某是个游戏爱好者,在多年“驰骋”“梦幻西游”的过程中积攒了不少装备,也添加了不少游戏好友,时常在游戏好友间互相买卖装备。2020年9月,祁某与汪某声称自己缺钱花,要将梦幻西游装备“游戏宝宝”以9000元的价格出售。当天又以借用“游戏宝宝”做任务为由,将“游戏宝宝”取回。汪某出于信任爽快出借,但没一会便发现自己微信、游戏等账号都被祁某拉黑。

2021年4月,他又以同样的方式从林某处骗取700元,随即将林某的微信、游戏等账号全部拉黑。赚到快钱后,祁某便在游戏好友间屡试不爽,2021年4月,他“故技重施”以出售游戏装备为由,在网上与金某达成梦幻西游游戏装备“游戏宝宝”买卖的口头协议。当金某将 4500 元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祁某后,祁某未按约定将“游戏宝宝”提供给金某,并随即将金某的微信、游戏等账号全部拉黑。

遭遇“消费”诈骗的被害人金某报警,祁某归案后其家属赔偿被害人金某4500 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

被告人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假借出售游戏装备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祁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退赔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又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祁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4000 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9700元,返还被害人王某人民币9000元、林某人民币700 元,并没收作案工具手机。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祁某屡次虚构出售游戏装备骗取被害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法官提醒,商家要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也要学法、懂法,在有必要的时候,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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