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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酒后骑自行车算酒驾吗?

大家都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但是酒后能骑自行车吗?看了今天的以案释法,你就懂了!

案情简介:

10月11日,海南海口,一名男子骑自行车在路上与人发生争执,交警闻声赶来发现该男子满身酒味。交警询问:“是否喝酒了?”该男子理直气壮地说:“喝酒怎么了,我骑自行车!”

尽管如此,交警还是拿着酒精测试仪验了一下,经检测酒精含量112mg/100ml ,已构成醉酒驾驶自行车。

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最后,处罚了男子2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普法君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包括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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