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酒后骑自行车算酒驾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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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的。但是酒后能骑自行车吗?看了今天的以案释法,你就懂了! 案情简介: 10月11日,海南海口,一名男子骑自行车在路上与人发生争执,交警闻声赶来发现该男子满身酒味。交警询问:“是否喝酒了?”该男子理直气壮地说:“喝酒怎么了,我骑自行车!” 尽管如此,交警还是拿着酒精测试仪验了一下,经检测酒精含量112mg/100ml ,已构成醉酒驾驶自行车。 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的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最后,处罚了男子20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普法君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包括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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