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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司法局“三铸”开启“八五”普法工作

平阳县司法局立足本地实际、主动作为,将普法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以三个“铸”高规格开启“八五”普法。

一、广泛征求建议,为“八五”普法铸计。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全国、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平阳县“八五”普法规划》。多次召开座谈会,积极与“两代表一委员”沟通,就平阳县“八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围绕普法工作的推进思路和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方式方法、新媒体普法的发展路径等方面积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微信公众号“平阳普法”发布《平阳县“八五”普法规划,请您建言》,广泛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力求结合平阳县实际情况,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共同描绘“八五”普法蓝图。

二、壮大普法力量,为“八五”普法铸智。按照“组织推荐、自愿报名”的原则,组建包含法官、检察官、司法助理员、律师等专业人员的普法讲师团,根据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驻村法律服务指导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利用其长期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手段、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化解矛盾。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选聘和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常态化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培养农村法治带头人373人,法律明白人988人;今年已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布“以案释法”精品案例20余个。

三、紧盯制度落实,为“八五”普法铸心。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效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今年已开展非人大任命的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期,14人参加。大力开展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建设,推进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平阳段)创建,现已建成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4条;创成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79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3个。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建立以公园、礼堂、广场、长廊等为依托的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现已建成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5个、宪法广场1个、廉政主题公园1个、综合法治主题公园3个、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3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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