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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戴国苍到乐清督查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8月31日下午,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戴国苍一行到乐清市督查大荆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活动邀请了温州市法治监督员全程参与。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乐清市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对照省、温州市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行逐项指导,与会人员就当前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步举措、工作抓手等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

戴国苍对乐清市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要充分认识乡镇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荆镇要担负起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乐清市司法局要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共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工作任务再细化。要认真学透相关文件要求,抓好时间节点,发挥工作专班作用,强化工作合力保障。试点乡镇、司法局、其他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逐条对照细化实施方案,清单化、条目式梳理各项工作,突出重要抓手,落实重点内容清单的11个“规定动作”,确保整体推进有成效;

三是特色亮点再打造。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本地特色开展工作,打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推进“枫桥式”基层站所建设的全覆盖,巩固已有的“枫桥式”司法所成果,开展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行政执法中队、优秀法庭等的建设。探索综合行政执法“1+X”片区执法模式,提升整体执法效能;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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