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报假警,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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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近日文成县公安局大峃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报警人称大峃镇某路某门牌号的按摩店存在行为。 【调查与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发现该栋楼一、二层是按摩店,三层以上是出租房,现场并无行为,当即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报警人在电话内向民警承认自己因之前在按摩店按摩时感觉被多收了钱,对此产生不满和意见,遂报了假警。民警进一步对报警人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该报警人夏某有多次报假警、盗窃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典型意义】 报警热线110 ,是打击违法犯罪,为群众解危济困的生命热线 ,请大家珍惜有限的警力资源,依法依规使用110,保障110线路畅通,将生命通道让给更需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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