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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司法局“三化”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质拓面

今年以来,鹿城区司法局结合新常态、新特点,通过体制建设、标准制定、人员配置等手段,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截止8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5598件,申请司法确认501件,协议金额1.76亿元,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解率100%。

一、深化体系构建,织密组织建设“保障网”。形成以区级调委会为牵引,村社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导、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各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同时,出台《鹿城区新时代调解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并规范提升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妇联等十多个部门等39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区有 1个区级调委会、14个街镇调委会、224个村居调委会、45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企业调委会2个和园区(开发区)调委会3个。

二、强化贯标实效,严把调解指引“教科书”。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矛盾纠纷标准,共分为简易纠纷、一般纠纷、疑难复杂纠纷、重大纠纷及重特大纠纷五类,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一一对应制定调解指引、调解书模板供参考。同时,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实行专家会诊式调解模式。对非正常死亡、大拆大整、历史遗留问题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从行业人才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会诊调处。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明确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调解等非诉服务的操作规程。

三、优化人员配置,建强人民调解“主力军”。壮大调解员队伍,今年正式核增人民调解员临聘编制39名,用于构建人民调解队伍体系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出台《鹿城区人民调解计件奖励实施办法》,新增计件奖励经费93万元,提高调解案件补贴金额,调整调解员薪酬体系,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实行基本报酬与计件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退休“五老”人员、街镇及村社法律顾问,建立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实现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乡镇(街道)全覆盖。充分发挥全区优秀人才和人民调解专业人才优势作用,定期对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发生的原因和分布领域进行研判,为指导开展调解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和数据支撑。截至8月份,已编发季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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