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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子孙满堂却无人赡养?真相令人唏嘘……

如何赡养老人,是每个家庭必修的功课。近日,文成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年过八旬的周大爷本该在家含饴弄孙安享晚年,却将三个子女一同告上了法庭。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告周大爷与妻子于1955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两子一女,2005年妻子去世后,周大爷的身体也每况愈下。他诉称,如今已身患尿毒症五期,每日需进行三次腹透,虽有养老金和医保,但也不足以满足大笔费用的支出,可子女却对自己疏于关心,也未向其支付赡养费。周大爷一怒之下告上了法庭,要求三子女各支付自2005年起至2021年,每月800元的赡养费,以及之后每月的赡养费用。

都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经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周大爷大女儿的丈夫长期瘫痪在床且刚刚去世,大儿子现今重病在床,其子也患上了白血病,小儿子虽在上海但也仅能勉强维持生计。法庭上,小儿子小周满腹委屈,他认为这些年,对父亲是尽了赡养义务的,不仅出资购买了房屋供老人长期居住,而且承担了父亲在上海治病时的费用。

为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促进纠纷的妥善解决,该案件并未当庭判决,经办法官随即邀请“丽姐家事调解室”的特邀家事调解员一同参与调解,修复周大爷一家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家事调解员发现,原告周大爷情绪一直十分激动,经过调查走访,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周大爷诉求的背后,其实缺少的是子女的关心与精神上的慰藉。

一番考虑之下,经办法官决定转换调解思路,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家事调解员从亲情感化入手,引导被告以同理心关注老人的现实需求与心理需要,小儿子小周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但希望考虑到几位子女的经济能力,适度降低赡养费的标准。随即承办法官做起了原告的思想工作,通过情绪疏导,周大爷亦表示理解子女的处境,作出了退让,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位子女自8月起,每月各支付400元赡养费。至此这起令人揪心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说法】

最好的家庭关系,应是互相体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子女应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不仅要在经济上赡养老人,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作为老人也应体谅子女的艰辛,如此才能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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