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高压态势 筑牢安全防线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严厉打击涉危作业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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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鳌江镇徐家站路成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现场查获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等危险化学品满装气瓶102瓶、空瓶5瓶及用于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普通货车一辆。犯罪嫌疑人倪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起案件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温州地区首起以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犯罪案件。 徐家站路非法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案现场 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追究责任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增“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否则即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我们根据前期蹲点调查,充分掌握线索并经核实后,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查处该起案件。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倪某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且长期进行流动式销售,逃避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倪某某于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1日期间长期在文成县至平阳县交通主干道进行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额高达48.5余万元,并于2020年10月起长期使用非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存在严重超载情况,且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气瓶大多不符合安全标准。另外,犯罪嫌疑人还将运输车辆停放在周边有居民聚集、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可能性。 拧紧安全生产“链条”,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近年来,我县深刻吸取全国各地的事故惨痛教训,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安全’的要求,拧紧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县持续加强宣传、突出重点、强化协作,不断拓宽线索来源,精准执法打击,有效执法办案。 自2020年6月以来,全县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00余家次,取缔32家,立案81起,罚款396.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起5人;其中查处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案件32起,罚款26.5万元,查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2辆,并将典型案件通过平阳应急管理公众号、新平阳报、爱平阳客户端等宣传媒介予以曝光。 抽样检测危化品 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平阳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县乡联合执法办案、乡镇交叉执法检查、地毯式巡查等举措,在全县部署开展危化品执法大检查,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针对边界、郊区、废弃的工厂、闲置的房子等该类违法行为可能发生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并持续对近十年来各类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窝点及违法处理过人员进行“回头看”。同时,在精准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上下功夫,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危化企业台账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群众等群体的知法遵法守法的意识,平阳县应急管理局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持续把宣传活动真正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确保监管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知晓熟悉刑法修正案内容并严格遵守。 此外,平阳县应急管理局拓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有效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尽可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并推进其他领域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为我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筑牢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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