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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锚定示范创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瑞安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紧盯创建法治县(市、区)示范单位目标,一体深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4月,瑞安市荣获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法治建设“一盘棋”。强化党委统揽全局,实体化运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领导定期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对接协商法治建设中的重要问题。2020年,市委书记对依法治市工作批示9次。在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高标准谋划推进法治瑞安建设。强化督考结合,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及市直部门、乡镇年度工作综合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切实以考核考绩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关键少数”引领,全面落实《瑞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全市842名领导干部完成年终述职述法,23个乡镇(街道)和12家重点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上述法。组织68名领导干部集体旁听行政诉讼案庭审。

二、坚持依法行政,找准法治建设“主攻点”。严格落实法定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市、乡两级目录“一体化”共同推进,完善事前风险评估、行政“审查在前、决定在后”的决策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权责重构改革,全面完成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告知承诺制度目录清单79项,告知承诺制负面清单89项。实行“涉企免罚清单”,共梳理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的目录清单357项。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25.99%。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自主开发及应用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法征收与补偿平台,汇编征迁领域相关法规规定及典型案例,发放《征迁工作指引手册》,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发生。2020年行政诉讼败诉率为7.1%。

三、坚持依法治理,筑牢法治建设“基础桩”。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基层合法性审核工作实现全覆盖。全面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落实矛调中心建设,创新“模块+专班”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创新“人民调解+乡贤团”、“人民调解+网格长”和“人民调解+志愿队”三种模式,推行“大数据+大调解”纠纷受理模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迭代升级,年平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超万件。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建成宪法主题公园、国旗教育馆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薇薇道来”普法读物入选最高检、教育部法治宣传图书。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26个,省级善治村1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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