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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集体欠薪纠纷 各方协作助讨薪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瓯海区职工维权援助中心(调裁一站式服务中心)接待了一批劳动者,他们都是某服饰公司的员工,因公司欠薪前来寻求法律援助。据悉,遭遇公司欠薪的职工共有20人,金额近三十万元,因该公司经营不善,自2019年起就已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直至2020年即将过完仍无法解决该问题,心焦的劳动者们对公司失去信心,难以继续无限期地等待,故而来到中心进行维权。

因该案系年底爆发的集体劳资纠纷,为减少影响,切实维护职工贴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谢丽君律师接到瓯海区职工维权援助中心指派的该集体欠薪纠纷后,第一时间与劳动者们取得联系、了解案情。谢丽君律师及其助理通过建立微信群,将所有欠薪职工拉入群内,在群中向各位职工收集案件信息、解释案件流程、通知案件进度,以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将微信群作为援助律师与受援的劳动者之间的桥梁,安抚劳动者的情绪,取得劳动者的信任。

经深入沟通了解,这些劳动者已向该公司所在街道办事处投诉,引起监察部门的高度重视,瓯海区劳动监察大队以谈话等方式向公司调查取证,并制作了员工工资确认表。该工资表经公司盖章、劳动者签字按手印,公司欠薪这一违法事实因此得到确认,同时具体欠各劳动者多少劳动报酬在监察部门的调查下也清晰明确,所以案情较为明朗。

但由于各劳动者拖欠的工资金额差距较大,多者有五万余元,少则仅几百元,因此各劳动者的维权心态差异很大,有跑前跑后、积极配合的,也有消极维权、难以联系的,加之有些劳动者已经离开温州回到老家,路途遥远,维权成本与收回的工资差别不大,故此有部分劳动者不予配合。

为了减少劳动者们在维权中的来回奔波,加快维权进程,谢丽君律师在收集好各位劳动者信息并制作完成所有的授权委托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等材料后,与劳动者们约好时间地点,让劳动者们只需跑一次,即可同时办理委托手续并签署仲裁申请书,最终实际委托维权的劳动者共计18人。

在准备各种材料的同时,谢丽君律师也与公司方取得联系,希望通过沟通协商,可以寻求到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劳动者们办好委托手续及签好仲裁申请书后,谢丽君律师一方面提起仲裁申请,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公司方的沟通协商,并与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好对接工作,尝试以仲裁调解的方式尽快解决纠纷。终于在2020年11月25日,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多方协调、通力合作下,在充分听取劳动者们及公司的意见后,该公司与这18位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瓯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调解书,公司方承诺于2020年11月27日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

至此,纠纷似乎已经可以立刻得到解决,然而集体欠薪案件的根源在于企业资金链断裂,财力不够,无力支付。该公司在签完仲裁调解书后并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仅支付人民币10万元至劳动监察大队,之后表示资金不足无法支付。而该10万元人民币与拖欠的工资金额相距甚远,显然无法支付全部工资,劳动者们的欠薪问题仍然未得到实质解决。

在达成调解后,谢丽君律师与公司依然保持沟通联系,不断确认款项到位时间。在沟通中,谢丽君律师提前得知公司方极可能无法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于是在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日期届满之前,谢丽君律师及其助理即制作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在履行日期届满后,让路途较远的劳动者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强制执行申请书,而仍在温州的劳动者则自由选择签署该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方式。

2020年12月4日,谢丽君律师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通过法院给该公司施加压力,与此同时,工会、监察等部门多方配合、共同努力,共同为解决劳动者欠薪问题出力,督促该公司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终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其于2020年12月20日将拿到一笔货款,第一时间用于支付工资。得知这一消息的劳动者,纷纷在微信群里表示感谢,有不少劳动者留下诸如:“谢谢你辛苦了!”、“辛苦你们了”之言。

回顾整个办案过程,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协作:前期,劳动监察部门通过谈话等方式固定证据,降低仲裁收集证据的难度;中期,援助律师及时介入稳定职工情绪,取得职工信任以促成调解;后期,法院、监察、工会等多方配合,给公司施加一定压力,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工资,现拖欠职工的工资已全部到账。

【案件点评:】

本案系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集体劳动欠薪纠纷,案情清楚,但在办理该案件时仍存在许多困难:1、涉案人员较多,意见难以统一,沟通难度较大;2、员工诉求与公司能承担的金额存在一定差距;3、年底的集体欠薪案件,需要考虑到各劳动者“拿钱回家过个好年”这一急切心情,尽快结案,时间紧迫。

本案可用以借鉴的经验有:

1、劳动监察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对所涉及职工的工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造册,并要求公司盖章确认,方便后续案件推进时的证据收集;

2、援助律师及时介入,用律师的专业知识解决问题,同时在援助律师和受援的劳动者之间建立信任,安抚各劳动者的激动情绪,以促使调解的达成;

3、注重协调沟通,发挥调解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减少各方诉累,加快案件进程;

4、各部门联动,多方合作,给公司施加压力,督促其支付工资,以求速战速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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