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率先出台“女童保护”公益团队协作机制,瑞安市多部门用法陪护每朵花开 | ||||
|
||||
3月23日,瑞安市关工委、瑞安市检察院、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妇联、瑞安市普法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女童保护”公益团队协同合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合作机制》),以防性侵为主题,在全省率先签署“基层版合作备忘录”,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推进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识进校园、进村(社区)、文化礼堂等,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的普及,深化未成年被害人救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合作,为未成年人防性侵筑牢“安全网”。 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环节,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更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的基础和开始。早在2019年1月,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检察院、瑞安市教育局、共青团瑞安市委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若干规定》,确定瑞安市第二实验小学、瑞安市飞云中学、瑞安市第九中学三所学校为“法治进校园”试点学校,创建瑞安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致力于打造瑞安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模板。三年来在全市范围开展法治课堂活动、“职客体验”活动、普法定向赛活动、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活动、法治黑板报比赛活动等系列活动80余场,积极打造具有瑞安特色的法治进校园品牌,推动瑞安法治工作向前发展。 未成年人性侵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三年来瑞安市检察院共受理98起未成年人性侵案,在全面分析此类案件特点及原因后,发现熟人作案占比高达68%,并且该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同时暴露出儿童对如何正确防范熟人性侵了解不足,以及学校和家庭防性侵教育的缺失。 《关于建立“女童保护”公益团队协同合作机制的意见》的出台是对《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若干规定》的“延伸”,明确了合作方式、队伍建设、奖励机制、定期交流等内容,并吸收了一支专业队伍——瑞安“女童保护”宣讲团。该宣讲团由一批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女童保护”讲师资格的女性志愿者组成,所用课程由“女童保护”团队总部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又在请教了国内不同领域的40多位专家后,最终经过56轮次修订而制定,专业、生动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男女同堂授课,是一支在未成年人防性侵知识和青春期性教育方面有着成熟经验的公益性团队。 为增强实效性,发挥最大效力,《合作机制》将通过多种渠道在各镇街、社区、村居、学校落实到位,并抄送给市委办、市人大、市府办、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宣传部等机构、单位,各机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申请瑞安“女童保护”宣讲团进行宣讲。同时鼓励和培养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的各行各业女性志愿者加入宣讲团,以点促面,逐步实现“一校一讲师”、“一村一讲师”,最终达到全覆盖并辐射周边县市区的目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