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好心”拉你进股票群?小心! 一男子被骗5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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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喂,请问是姜先生吗,我是天顺证券公司的客服,现在有一个免费的股票交流群,每天都有专家为您带来股市策略分析、牛股分享。我加下您微信好友吧。” 2月1日,瑞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000元。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至9月,李某光、李某里(另案处理)等人成立武汉美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他人组建的股票微信群引流,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这些股票微信群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电话推广、添加客户微信的方式,将客户拉入股票微信群,并从中获利。公司下设经理、业务员岗位,经理负责管理业务员,业务员负责拨打客户电话,添加客户的微信,将客户拉入股票微信群,之后业务员便退出该股票微信群。该公司以成功拉入股票微信群的客户数获利,累计获利28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郭某于2020年5月起在公司担任业务员,一个月后提任经理职务,个人累计获利2.5万余元。2020年7月,被告人郭某组内的业务员夏某(另案处理)通过上述方式将被害人姜某拉入“三元九运209”股票微信群。 “有个叫‘老罗’的人在群里授课,自称做了十年的私募基金,现在退休了带我们炒股,让我们下载‘天达资产’APP,称这个APP是走基金的顺风车,下午三点股市闭市之后还可以买入。我一开始也半信半疑,但是这个APP里的股票数据、走势与正规炒股APP里的完全一样。刚开始我担心被骗,还试探着往里面充了一万块,立马能提现。没想到他们的圈套这么深!”被害人姜某说道。2020年8月3日至8月18日,姜某在该平台上共充值了人民币520万元。2020年8月19日,姜某发现该平台无法登录更无法提现,才发现被骗,共计损失520万元。2020年9月11日,被告人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虽然拉人进群后就退出了,但是好几个人和我说过自己被骗了,我心里也清楚群里在做什么。但是又觉得只是拉个人进群而已,我自己又没有实施诈骗,估计法院不会重判。现在才知道性质这么严重……”心存侥幸的被告人郭某,在被逮捕后追悔莫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老百姓也把越来越多的心思花在了理财上。不少诈骗团伙抓住普通公众投资经验不多、专业知识掌握不够的特点,以提供虚假平台、虚假信息等方式,非法获取他人财产。而本案中的被告人虽未实施诈骗行为,但主观上明知其行为将造成不特定主体的财产损失,客观上仍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他人信息、为他人实施诈骗提供了帮助,对新型网络犯罪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应予以坚决打击。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免费股票咨询”“入群买牛股”等引流行为可能是诈骗行为,切勿轻信!如有投资意向,请一定前往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在详细了解金融产品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理性购买。若是发现自己被骗,请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主动寻求司法救济。 来源:瑞安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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