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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被罚

案件信息

2020年5月2日,全某乘坐他人车辆外出,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发生车辆事故导致全某胸椎骨折。2020年5月4日至14日期间,全某故意隐瞒本次受伤的真实经过,谎称自己在家不慎摔倒受伤,通过刷医保卡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共计3222.19元。事发后,医保局查实并追回了全某骗取的3222.19元,并处违法数额二倍罚款6444.38元。


法律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此案中,全某的伤势由肇事司机造成,该司机应对全某的医药费进行赔偿,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如果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进行医保报销就是诈骗,不仅要追回骗取的医保费用,还要并处以二至五倍的罚款。一旦诈骗达到了一定金额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诈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隐瞒第三方责任骗保情形

故意隐瞒交通事故中存在的第三方责任进行骗保;

未参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因做工受伤,隐瞒受伤经过骗保(常见为打临工或者在家庭作坊务工等情况)

故意隐瞒被他人殴打造成外伤的情况进行骗保

其他隐瞒第三方责任骗保的情况


医保部门提醒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损害的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如您在身边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请拨打电话(0577-5988518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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