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有限松绑”有效解决海上作业外出审批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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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在矫渔民规范监管模式,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海上作业外出难问题,全力保障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需求。自8月1日开渔以来,已批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海上作业外出20人次。 一、破解外出审批难题,让对象“出得去”。一是摸排走访掌握情况。通过“跑码头、上渔船、入民房”开展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及出海需求。经了解,该部分矫正对象大多学历低、年龄较大、家庭经济困难、无其他工作技能,以出海作业为生。二是座谈交流商讨对策。在全面摸清底线的基础上,会同区检察院多次进行沟通交流,协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助力复工复产等课题,并形成“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实际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的一致意见。三是出台文件获批外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区检察院印发《温州市洞头区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规定》,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实际生产生活需求与社区矫正监管之间的矛盾冲突。 二、优化外出审批流程,为对象“简程序”。一是放宽外出限制。明确从事海上运输、海上工程、海上渔业生产等行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生活需要可申请外出;外出活动区域范围扩展至浙江省海域;可根据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对于在洞头行政区划范围内海域依法依规从事涉海涉渔行业的,只需在出海前和回港时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司法所报备。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因海上作业时间的不确定性,社区矫正对象因涉海涉渔事项申请外出的,不受提前三日提交申请的限制,即来即办。外出期间,因天气原因、船舶损坏修理等不可抗力抵达口岸的,及时报告情况后,外出审批仍然有效。 三、建立实时监管体系,让对象“管得住”。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对批准外出的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要求每日固定时间通过船上卫星电话、微信或浙里矫APP等信息化方式向司法所报告所在位置和工作生活情况。二是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日核查,要求每日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出海人员手机定位情况,防止出现跨越审批界限的情形。针对海上作业出现因无信号导致手机关机的现象,及时临时保证人取得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出海对象的准确动向。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与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协作,充分利用卫星电话、北斗设备等科技手段,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所在船只进行实时定位、监控,精准实施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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