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抓岂能一跑了之?大牢里迎新年追悔莫及! | ||||
|
||||
又到年末岁初,一些人高兴小酌几杯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这种行为要不得。最近,醉酒驾驶的方某某就被民警抓获,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本来可以作不起诉,但是由于他在抽血后逃跑,最终酿成牢狱之灾。 2020年12月23日,方某某喝了三两白酒、一罐啤酒后开车上路,在本县环城南路新凯悦山洞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6.9mg/100ml。后方某某被民警带往文成县人民医院抽血,等待验血结果时,方某某借口上厕所并翻窗逃离医院,经民警多方电话联系,其均拒接电话。后公安机关组织警力连夜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仍未找到他。次日早上9时许民警联系上方某某,其最终交代了自己的位置,民警前往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方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 面对检察官,方某某追悔莫及“自己被查到酒驾后很慌,抽血后晕晕乎乎翻窗逃走,民警打电话也不敢接,逃走之后就后悔了…我认罪认罚,希望春节前能回家过年”。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方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以案说法 本案中方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70mg/100ml以下情形,依照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原本可以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但方某某在医院抽血之后趁民警不备逃跑,犯罪后欲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其行为妨碍了案件的顺利侦破与诉讼程序的进行,应对其提起公诉,并不得适用缓刑。第二天其告知民警位置等待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宽处理。 提醒 醉酒驾车的危害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席间贪杯,路上添‘悲’”“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像这样的警示标语在道路上几乎随处可见,但仍有人以身试法,被抓后甚至心存侥幸,想逃避追责一跑了之,法网恢恢,前车之鉴方某某已在看守所跨年了。 随着春节的临近,检察官还是要苦口婆心再提醒大家:一定谨记拒绝酒驾醉驾,切莫心存侥幸,平平安安回家,开开心心过年。 ![]() 法律小知识问&答 Q1 酒精测试多少算酒驾、醉驾? 酒驾: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ml,小于80mg/ml的。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的。 Q2 饮酒驾驶有啥后果?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 ~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Q3 醉酒驾驶有啥后果?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Q4 酒驾或醉驾又发生了交通事故有啥后果?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