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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理清职责依法治县 有力打造法治政府

近年来,永嘉县聚焦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以构建行政纠纷多元处置处置体系为抓手,切实增进府院联动,健全执法监督,积极完善“排查先行、调解跟进、复议助力”的三层纠纷处置防线,争取把纠纷拦截在庭前、化解在诉前,取得了显著成效。1-6月份,该县行政诉讼结案154件,败诉11件,败诉率7.14%,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二。去年该县成功蝉联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一)坚持预防为先,把牢法治建设“方向盘”

一是严把文件审核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防止“红头文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今年1-6月,共完成县政府批转的19件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修改意见70余条;依规定向市司法局及县人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8件,审查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严守决策程序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流程作为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确保旧城改造、“三改一拆”、招商引资等重大行政决策经得起法律法规检验,降低政府决策风险。今年1-6月份,审查、办结县政府重大合同草案21件,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涉及金额5多亿元。三是严守执法监督关。通过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切实减少日常执法“强作为”“不作为”现象。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畅通与新闻媒体沟通渠道,主动把行政执法过程晾晒给公众,积极打通行政执法监督“神经末梢”。今年1-6月份,共计抽查公安、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卫健等部门28个涉疫情案件,对6起执法案件予以指导整改。

(二)坚持多元化解,打造争议处置“组合拳”

一是坚持调解处置先行。全面贯彻“遇事先调”原则,发挥行政调解灵活、机动优势,积极通过协商、对接,引导行政争议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前。1-6月,全县共受理154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通过调解撤回72件,调解率达到46.57%。二是用好行政复议工具。落实行政争议处置“一次申请、两次救济”工作制度,对调解失败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行政复议程序,通过加强复议审查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积极避免纠纷事态扩大。今年1-6月份,全县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4件,累计审结行政复议43件,撤销及确认违法6件。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原则,落实部门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制度,扎实履行法定答辩、举证、出庭等职责。紧抓部门负责人这一关键群体,发挥行政诉讼倒逼作用,强化“以案释法”,通过总结和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意识。今年1—6月份,全县涉诉单位负责人出庭率达到85.53%,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三)坚持长效为标,健全法治建设“制度网”

一是扎实贯彻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内部排查,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创新推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回访”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纠纷的行政决策要求责任单位持续跟进关注,及时发现处置纠纷隐患。二是健全联调联动机制。以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为契机,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职能,打造“三调联动”纠纷化解合力。积极主动与法院对接沟通,督促所有涉诉的事权单位均与法院对接案件情况。积极配合县法院狠抓行政案件办理,提高纠纷处置效率。6月8日,召开2020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共性问题、沟通探讨、形成共识。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落实行政败诉率“三色预警”整治,每月通报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情况以及行政诉讼(复议)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等关键指标。对相关单位或者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合法性开展严格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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