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负责本区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制订仲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组织、协调仲裁庭的案件审理工作
(三)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仲裁员、仲裁秘书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承担仲裁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五)完成温州仲裁委员会、温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