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市政府专项法律事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承办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指导市直部门和县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导市直部门和县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清理,及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