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市直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市人民调解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