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相亲时有房有车有厂,订婚后却负债满身空惆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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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时有房有车有厂,订婚后却负债满身空惆怅? 近期《三十而已》火爆全网,顾佳的聪慧能干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而林有有“小三”一角却让各路网友深恶痛绝。 剧中,顾佳在确信丈夫出轨之后,便立刻向老公提出了离婚。 每一对离婚的夫妻不可避免有关于财产分割的协商。这不,现实中还有订立婚约尚未迈入婚姻殿堂的“准夫妻”为彩礼走上了法庭—— “我们经人介绍认识时,都说他有房有车,是个开工厂的小老板,家庭条件很好,没想到订了婚,各种贷款公司的催债电话打到我这里来……”姑娘小美(化名)与经办法官诉起原委,眼眶泛泪。 近日,永嘉法院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一段短暂的“婚姻”走向终结之际,为一对因彩礼起争执的“新人”化解干戈,让双方家人重归平静。 “豪气”诱惑结“良缘” 2018年5月,永嘉人小美与大兵(化名)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交往时,中间人对小美说,大兵有房有车,自己开办工厂,家境颇为殷实。看到大兵时不时在朋友圈晒豪车方向盘、家中厂房及出去旅行的照片,小美更是对大兵的“土豪”身份深信不疑。 2019年2月,双方办理了订婚仪式。正当妙龄的小美还沉浸在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憧憬时,大兵却开始时不时以各种理由向她伸手要钱,小美对此疑惑不已。 负债累累解婚约 不久,小美又开始接到各种小额贷款公司、网络贷款平台的催款电话。小美这才发现,未婚夫大兵并非如其所说有车有房有工厂,反而曾向许多贷款机构借款,负债累累。 了解情况后,小美既为当初仓促的订婚决定而懊悔不已,又为及时认清形势而暗自庆幸,决心与大兵分手,及时止损。 大兵多次挽回无望后,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小美及家属退还彩礼及因订婚所产生的支出。 协商无果至法院 双方协商不下,大兵一纸诉状诉至永嘉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彩礼5万元,为订婚所采购的价值7万余元的手镯、项链、戒指等首饰,上门拜访赠送的红包、香烟1万余元及喜糖支出1万余元。 被告小美则表示,订婚时自家也有置办酒席等支出,且原告订婚前及订婚后存在多次欺骗、隐瞒行为,实际经济状况与承诺完全不符,因此不同意返还彩礼。 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耐心调解结案件 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经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类似多起案件开展释法析理。 在法官多次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小美同意返还部分彩礼3万元,同时返还价值7万余元金手镯、项链、钻戒等,原告大兵返还订婚所用碗两箱、竹笼一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国婚姻相关法律法规以婚姻自由、双方自愿为原则,倡导双方缔结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解释以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为原则,将彩礼的给付分成两大类: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但在两种特殊情形之下,即使在双方之间缔结了婚姻关系,离婚后彩礼也应当返还:一种是双方结婚后一直并未共同生活的,另一种是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官提醒: 迈入婚姻殿堂需要谨慎考虑,避免因为一时冲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意见分歧后、双方应互谅互让,友好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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