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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宝释法】为扩建寺庙,他们竟合谋“害死”了一棵200年的古树…

为了扩建寺庙,5人竟合谋将寺庙门口的百年古树毁坏,并伪造成古树是因为自身原因病死。虽千般算计,但还是露了馅,最终泰顺警方将这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破获了温州首例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

4月15日,泰顺县公安局彭溪派出所接到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的线索,称在彭溪镇柘下村的一棵古树名木被人毁坏。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古树位于一个寺庙旁边,古树树干靠近根部位置一圈有破坏痕迹,古树的周边地面上散落着被破坏的树干,树皮被破坏处的木质已由白色转为褐色,初步勘验该古树被破坏有两个月左右。

随后民警查阅资料并调取相关文件,得知该古树树种名为枫香,属金缕梅科,树高23米,冠幅平均13.5米,树干长2.7米,估测树龄为200年,已被认定为国家三级古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据村民介绍,该古树历史悠久,建村之时就已经存在,而且由于长在寺庙边上,村里人都认为是风水宝树,想不到竟然有人会去毁坏古树,这一行为让许多村民十分愤怒。

由于古树所在村地处浙闽两省交界,周边人员复杂。加上周边没有监控设施,作案时间过去这么久,破案十分困难。一个月以来,办案民警坚持不懈,一次次深入调查走访,并依托泰顺公安“铁盟警务”机制,联合福建省福鼎市贯岭派出所,经分析研判,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萧某花(男、72岁、泰顺县彭溪人)身上,萧某花被民警抓获后,供述出萧某印(男、57岁、福建省福鼎市人)、肖某输(男、53岁、泰顺县彭溪镇人)等4人。迫于压力,萧某印等4人最终选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萧某花等5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萧某印供述,他们5人都是柘下村村民,平时经常去庙里烧香拜佛,时常要打扫这个庙,由于古树树枝长出来的枝叶会把边上寺庙的瓦片损坏掉,而且掉下来的树叶很难打理,他们想如果把树砍掉后,还可以把寺庙修建得大一点。

萧某印等5人随即合谋想把古树砍掉,但由于知道该古树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敢明目张胆毁坏,便动起了歪脑筋。

“我们5人先是用斧头在古树根部砍一圈,然后往里面灌除草剂,再用黑布将砍掉的部分包裹起来以掩人耳目。” 肖某输对民警说道,接着准备等古树自己慢慢死掉,如果没死就再多加几次除草剂,最后再上报政府把死掉的古树砍掉。

经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认定,该古树名木已死亡。5月30日,萧某印等5人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泰顺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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