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宝释法】挪用公款填补网络赌博的无底洞,男子获刑五年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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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宣判了一起职务侵占案,被告人胡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继续追缴赃款112万元返还被害单位。 案件详情 2019年6月,胡某某因参与网络赌博输了钱,于是起了歹念,开始挪用公司货款用于网络赌博,输钱越来越多,挪用的公款也越来越多,至案发时共挪用了100余万元。 据胡某某供述,其挪用的货款都来自于线下交易的客户,这些客户通过线下直接联系胡某某下单,并将货款直接转入胡某某私人的支付宝或微信账户。胡某某遂将这些公款挪为私用,充值到游戏赌博网站,最终都一输而光。 公司总经理邓某称,胡某某于2019年1月入职,担任公司电商部经理,负责电商平台销售工作。因电商部系新设立部门,胡某某又是经过朋友介绍而来到公司,所以邓某对他负责的工作一直比较信任,电商部所有流程均由胡某某独揽经营大权。 2019年10月,公司发现电商部门应收款账目异常,曾找过胡某某了解原因。当时,胡某某谎称因公司线上违规操作导致货款被某线上平台冻结,才产生异常。 后经证实,胡某某所称的某线上平台的未结货款只有5万余元,且是正常未结货款,其余公司账面显示的未结货款137万余元均已被胡某某转入个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 那时,胡某某见事情败露,早已坐上高铁逃离温州。但在从温州前往江苏的路上,胡某某在上海动车站被同事拦截,扭送至派出所。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网络赌博是个无底洞!赌徒是算计不过电脑系统的,系统永远在操控着牌,赢只是一个过程,输才是最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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