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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0/2020-0015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方案
发布日期:2020-02-24 17:09:14 来源:温州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普法办,浙南产业集聚区普法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普法办和各地普法办牵头,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基层群众共同参加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1. 紧扣防控阻击战部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各地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治的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二是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大力宣扬深入挖掘党员干部在推广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守一线、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三是提振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官方自媒体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在回应社会舆论关注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氛围。

2.紧跟发展主动仗形势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服务”活动部署,大力宣传《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的工作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政策措施,进复工复产企业、复市市场开展涉企法治宣传,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二是抓好精准对象普法。根据全市复工复产复市形势,在开展涉企相关法治宣传时,重点盯牢受到疫情影响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的劳动、房屋租赁等环节,做好对于企业主、房东、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的精准普法,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确保社会面平稳可控。

3.围绕相关重点法律法规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由市普法办牵头,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普法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应急处置征用法律手册、企业和居民抗击疫情法律防护手册等法律指引。二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4.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引发的合同履行、房租店租纠纷、交通运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同时做好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以案释法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各部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

2.由各地普法办牵头,联合各普法责任部门做好疫情防控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各地各部门及时通过钉钉(市司法局-普治处-戴晓蒙)报送相关案例,并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全社会推送宣传。

3.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网络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以“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为主题,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所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对优秀原创防疫法治宣传作品由市普法办推送至省厅参展。具体作品形式: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所有参赛作品按照格式要求报送至邮箱wzsfj2019@163.com。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清法治宣传教育在坚定干部职工信心、稳定社会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全力发挥职能作用,肩负起法治宣传责任使命,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推动全社会依法履行防疫义务,有序参与防控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2.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地普法办要督促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明确宣传任务、密切配合协作、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相关制度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

3.创新方法手段,营造法治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注重把握宣传内容和方式的正确性和方向性,通过新媒体新技术来传播专业法律知识和权威法治资讯、要围绕防控疫情工作中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期间的普法工作,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统筹协调一致,相互促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疫情防控法律的浓厚氛围。

 



温州市普法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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