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朋友圈“晒娃”却吃了罚单,原因竟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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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是大家最熟悉的一个社交互动平台,里边是各种晒,有晒自拍的,晒旅行的,晒美食的,还有一些人喜欢在里边晒娃。但是近日,文成县一对年轻父母因为在朋友圈“晒娃”的内容不合法,结果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 日前,文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收到网友发来的一段视频,视频内一名男子开车的时候让小女孩扶方向盘,孩子驾车显得“有模有样”,副驾驶上的妻子将这一画面拍成视频并晒到了朋友圈。 接到群众举报后,文成公安交管部门立即对视频进行核查,很快查明了小女孩父亲潘某及其车辆的相关信息,并电话敦促潘某夫妻二人尽快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据了解,当时潘某驾驶车辆去学校接女儿回家途中,坐其腿上的8岁女儿提出驾驶汽车的想法,于是潘某便让女儿站于自己前面“接管驾驶座”,自己则左手握着方向盘,并做好随时刹车的准备。坐在副驾驶室的妻子则将这一场景拍下,并发至微信朋友圈“晒娃”。 ![]() ![]() 公安交管部门在对潘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作出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 法律链接 ![]()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扣分标准,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次性扣2分。 ![]() 综上所述,潘某不顾交通安全,抱娃开车,既影响驾驶员驾驶视线,又影响安全行车操作,其行为无疑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考虑到此次孩子驾车没有造成交通意外,且潘某的认错态度较好,最终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 罚款扣分事小,如果发生意外 家长后悔都来不及! ![]() “抱娃开车”有什么问题? “抱娃开车”的时候,孩子会成为驾驶人面前多出来的遮挡,更有可能完全挡住驾驶人的视线,让汽车驾驶人看不清前面的路况。 ![]() 如果出现了突发的情况,驾驶人根本注意不到,也反应不过来,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碰撞,有可能将孩子甩出车外,危害可想而知。 ![]()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驾驶位只有家长系着安全带,一旦遇上突发情况急刹,孩子就会可能因为惯性而撞向方向盘、挡风玻璃或被“安全气囊”伤害。 ![]() 出行安全 对于父母来说,应当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不要为了满足孩子的各种好奇心或者让孩子及早学车掌握一门技能而“拔苗助长”。无论驾车或是乘车,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家长更要仔细看管照顾好孩子,以免发生危险。 安全驾驶无小事 一个小动作、一个小疏忽 都可能是致命伤 谨慎驾驶千趟少 大意行车一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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