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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司法局“三步走”完善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管理

鹿城区司法局在落实执法司法规范化提升年“五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的大背景及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结合“三服务”活动要求,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专项治理。

一是严格审批审查程序。全面排查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现状和企业需求,在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录取通知书、工作证明、有关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的基础上,为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因工作重要事务外出请假和因工作跨区、县活动手续。对于因企业正常工作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该局通过审查对象提供的材料予以核准。

二是建立人性化审查机制。对于确系情况紧急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对象通过电话方式先行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再通过社交软件提供相关证明,由司法所在线审查。经同意后,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先行外出,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是完善外出期间管理。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司法所通过电话联系、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在外出期限届满前返回居住地,并向司法所报告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返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查找,固定证据,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专项治理活动兼顾监管和帮扶并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2020年7月1日至今,共审批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因涉企工作原因外出请假28人次,核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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