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司法局“三大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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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直接维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展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维度。洞头区司法局作为政法机关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坚持以法治强保障、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履职尽责中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平安洞头建设。 一、构建“法治体系”固根本。实施法治洞头建设“固本强基”工程。强化统筹引领作用,深化法治督察,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动完善街镇、部门综合考评机制。实施领导干部“领头雁”法治教育工程。组织开展区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举办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和实务研习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法能力。实施行政执法督察工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区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共抽查30个执法部门125份卷宗。开展行政机关合同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就《洞头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收到2017年以来各部门500万以上合同100余份,抽查复核合同38份。实施司法行政规范化提升工程。推进司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向纵深发展,对单位个人及案件进行整改排查,排查干警个人共自查问题72条,各科室、司法所共自查问题47条,形成单位问题清单共12项,评审案卷排查21个。 二、构建“自治体系”增活力。实施矛盾化解“溯源”工程,不断规范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构建“1+7+N”的调解模式,坚持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为一体的区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为核心,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中间力量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推进商事、家事、物业、旅游、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成立“船老大”特色调解品牌、“海霞妈妈”金牌调解室、“她管家”物业调解等N个“草根”调解品牌队伍,优化补充民间调解力量。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街道(乡镇)全覆盖,构建“一个中心+9个工作站+92个村居法援服务点”三级网络,引入“电话视频远程一体机”、综合一体受理机等设备,切实构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引入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全时空全时效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截至10月,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接待人数339余人次,接听来电咨询52件,接待来访咨询66人次。实施重点整治“净化”工程。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引导激励社会组织、行业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及法律工作者行业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引导,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职能,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自律。强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加大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加强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报备,强化法治宣传,积极营造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社会安全稳定氛围。 三、构建“智治体系”强支撑。实施“智慧矫正”工程。瞄准社区矫正智能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目标,运用“信息+管理”手段推动“智慧矫正”落地见效。打造社区矫正智能化运作中心,涵盖调查评估、衔接接收、矫正宣告、矫正执行、解除矫正等网上办理功能。与移动公司签订数字化项目合同,配置一体化办案设备,建立案管室并配置专职案管员,有力推进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利用“阳光矫正”“浙里矫”等平台,规定矫正对象在线学习教育、接收社区服务任务,后台实时提醒学习。通过信息化排查筛选、数据分析,推行“一人一档”的个案矫正,提供针对性学习内容、法律援助和心理援助。目前,已通过网上心理测试筛选出13位具有心理障碍风险的对象并进行心理介入。实施法律援助“政法一体化”工程。依托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以政法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业务创新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从而破除政法各办案信息系统之间存在的数据壁垒,建立司法行政业务信息数据共享和交换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协同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向法律援助中心发送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全程网上审核—网上指派—网上办理的线上单轨流转,全程无纸化、信息化。截至10月,通过该系统办理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49起。实施普法“随身听”工程。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普法,利用“抖音”等直播平台联系乐清嘉瑞成事务所律师开展“开学第一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线上直播,并将录播课程转至全区中小学师生学习。深入在线普法答题活动,推动单向普法向双向互动转变。洞头区连续5年在洞头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并结合时事开展各类热门法治主题类有奖问答共36期,将传统的普法问答转变为形式灵活的随学随测,将单一的知识传授转变为多层互动,在区内掀起学法用法的新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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