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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祥和新春应是与法携手!

思绪轮转,时序更迭,春节将至,各位看官是不是迫不及待地准备嗨起来了呢!

且慢!如何与法同行共度佳节,您需听小编好好唠叨一番。


攻略一:喝酒有风险,谨慎!

年夜饭、同学会、朋友聚餐等各种饕餮盛宴是不是都已经列入您的过节列表了呢?小酌怡情,但是法律人告诉你喝酒有底线!

一、生理醉酒后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4款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原因在于醉酒的人,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未离开自己主观意志的支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醉酒不醉心。

“吃瓜群众甲”说:“酒后不犯罪就可以随意喝了吧!”“错错错!除了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责任。”小编答。

二、安全饮酒锦囊

(一)拒绝强迫性劝酒行为。

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二)拒绝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如果明知对方身患疾病不能饮酒,仍再三劝酒,劝酒者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过错责任。

(三)应当安全护送醉酒者。

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人,组织者应当要尽到劝阻、照顾、护送、通知等义务。如果明知其独处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四)应当劝阻酒后驾车。

喝酒之前应先了解对方是否开车,如果明知对方有开车就要尽到劝阻其酒后不驾车的义务,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攻略二:赌博是恶习,杜绝!

“吃瓜群众甲”说:“过年过节,好不容易回趟老家,和一群亲戚、朋友玩玩扑克,算什么赌博。” “那可不一定哦!不仅在刑法中对赌博有明确的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规定。”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一、赌博与娱乐的界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当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二、赌资较大的界定

北京市规定:《北京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300元至500元,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至1500元,处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就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河北省规定:《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为情节严重。

浙江省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参照其他省市的标准,不难看出彩头超过200元就存在风险。

春节是阖家团圆的节日,拒绝赌博,才能拥有美好的家庭!


攻略三:放炮勿伤人,小心!

放鞭炮一直是我们国家的老年俗,噼里啪啦的爆竹声随时可能响起,因鞭炮燃放不当导致令人痛心的事件年年几乎都有发生,各地纷纷出台的禁燃令,让我们的春节少了一分意外,多了一分安全保障。


一、以案释法

春节期间,祠堂举办祭祖,多名小伙一同燃放鞭炮,期间,不知是谁将一只鞭炮扔到围墙外的公路,恰巧落在骑摩托车的甲面前爆炸,甲被炸伤,且因受到惊吓连人带车翻入河中。

在无法查明究竟谁所扔的鞭炮情况下,谁该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呢?

案例解析:1.甲可以要求多名鞭炮燃放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2.多名鞭炮燃放者在无法证明自己无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快递:

1.《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七)项规定:“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安全燃放鞭炮口诀

禁燃区不燃放,燃放区域要空旷。

禁自制少购买,掌握方法要适当。

家长陪儿童绕,守得安全才可靠。

最后,小编祝大家祥和新春,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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