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0/2018-00170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8-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司法局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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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我市实现“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的目标要求,以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民生司法”“服务司法”“平安司法”“智慧司法”“效能司法”等“五个司法”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争做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排头兵,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快推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前建成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牵头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健全完善12348浙江法网温州站点(责任单位:局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加大12348浙江法网温州站点的推广应用力度,明确12348浙江法网温州站点后台服务的工作标准规范,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及相关处室)。探索开发法律服务人工智能和手机移动APP(责任单位: 局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加快建设温州司法行政案例库(责任单位:局法制处及相关处室)。研究发布市场化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市律师协会)。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e服务微信群”建设,改革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 二、积极打造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营商环境提升“八大工程”。探索建立最佳营商法律服务环境指数体系(责任单位:局法制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市律师协会)。 三、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部分司法行政事务村(社区)代办制,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更多法律服务事项延伸,加强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共享和办理事项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局法制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 四、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加强律师执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成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面实施律师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开展律师调解、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等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市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我省实施意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改革(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我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行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改革,探索建立互联网公证处,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夯实公信力基础(责任单位:局公证管理处)。建立司法鉴定机构行政许可与机构资质认定联动审批制度,完善鉴定机构准入、监管与退出机制;以司法鉴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推进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省级和国家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建设,提升司法鉴定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局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完善申诉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扶贫”工作,组织实施温州市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责任单位:局法律援助工作处〈行政审批处〉)。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认真做好2018年度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 局国家司法考试与司法鉴定管理处)。 五、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和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基层工作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教育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责任单位:局律师管理处、市律师协会)。加强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责任单位:局基层工作管理处、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 六、大力加强戒毒工作。全面落实治本安全观,确保依法应收尽收,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创建“规范、文明、科学”星级戒毒所,构建“家庭治疗、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工作平台,深入推进科学戒毒项目,协调推动戒毒康复医院建设 (责任单位:局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市黄龙强制隔离戒毒所) 。 七、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快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村镇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建设,开展社区矫正“三进”(进文化礼堂、进村居、进网格)试点工作和“分类矫正”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监狱人民警察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 八、创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广“大数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体系。探索推进涉外纠纷、网络交易、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领域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落地见效。继续深化“4+1”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做好人民调解优秀案例的选编审核工作 (责任单位:局基层工作管理处) 。 九、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工作。认真执行《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价体系,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积极推行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通报、绩效评审等机制。建立司法行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专业化的以案释法平台。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创新与专业文化传播机构合作方式(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做优做强“之江法云”微信塔群,深入开展社会公众走进司法行政——“之江法声”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十、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提升我市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做法,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基层工作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深入实施《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依法治企等工作(责任单位:局法制宣传处)。 十一、加快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和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司法行政数据中心, 探索建立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组织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 局戒毒工作管理处〈信息技术处〉) 。 十二、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研究制定我市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建设(责任单位:局基层工作管理处、政治部〈警务处〉)。创新司法行政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专兼职统计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局政治部〈警务处〉、办公室)。严格执行《浙江省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局计财装备行政处〈审计室〉)。 十三、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考核管理,对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及时进行调整。开展专项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对接好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确保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在线运行。加强与检察院互动沟通,开展多样化活动,保持队伍整体活力。合理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健全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率。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拍好人民监督员专题宣传片,发挥好公众号作用,讲好人民监督员好故事(责任单位:局法制处)。 十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参加第六届“十大百优”评比表彰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强化职业保障(责任单位: 局政治部〈警务处〉)。加强基层党委班子建设;深入实施党务公开,全面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十法”,深化“四化”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36条办法”精神,认真查找、整改“四风”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责任单位: 局政治部〈警务处〉、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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