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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0/2018-0022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司办〔2018〕114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权保障工作,满足广大农民工的维权需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一)聚焦法援实效,深入排查案件办理情况。开展针对本年度指派的农民工劳动报酬类、工伤赔偿类、社会保险待遇类法律援助案件的整体排查工作,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上述“三类”案件的办理办结情况上报市局。未结案的,应当督促承办律师加快进度、及时办结,必要时,可会同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协商优先办理。已结案的,要及时通过听庭评议、回访等方式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质量评估,确保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完善受理程序,全面推进惠民便民服务。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时,应当主动落实免于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办结的“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推进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三优先”服务。各地要切实完善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农民工申请的讨薪、工伤赔偿类法律援助案件,应予先行受理,随后补办相关手续。专项活动期间,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应增设法律援助受理窗口,专项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乡镇、街道司法所应当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员值班制度,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随时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取证困难的当事人,视情给予代书、维权指引、代理交涉、帮助取证等援助服务,真正落实绿色通道服务要求。

    (三)优化服务职能,灵活运用各类援助举措。充分落实调援结合、以调为主的事前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应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加强援调对接,会同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采用非诉方式结案,迅速、高效、便捷地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确保其及时获得薪资报酬。针对农民工过激的维权行为,应当晓之以理,引导其通过法律手段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开展“四个一”专项行动一是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各地应在本区域创建一支农民工讨薪维权援助律师支队,由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任联络员;支队在活动期间集中力量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升律师办案专业化水平,织密农民工与律师之间的互信纽带。二是开展一次大排查。及时对接相关部门、行业组织、在温异地商会,针对重点行业(即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区域和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劣迹企业开展法律援助讨薪情况大排查。三是组织一场宣传活动。借助传统和新媒体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密切关注农民工依法维权。四是开设一场法治讲座。组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即时解答农民工讨薪相关法律问题,普及维权基本法律知识。

    (五)抓好责任落实,加强信息通报和动态监控。专项行动期间,严格实施农民工讨薪“零报告”制度,确保“一日一报”,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完善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强化动态监控,切实做到苗头早发现、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强化责任分工,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来电来访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人员接到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申请或解答咨询时,要热情服务,一次性告知,记下求助人联系方式并及时汇报,

    (六)拓宽维权路径,发挥商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活动期间,各地要充分加强同在温异地商会的日常联络,居间协调不同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同各地在温务工农民工之间的讨薪纠纷,充分引导各地在温企业、农民工通过异地在温商会平台进行讨薪矛盾调解、化解工作。各在温异地商会应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优先为农民工欠薪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商会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与初审工作,做到一站式受理、初审,及时将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录入、上传至温州市法律援助综合管理平台。

    (七)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地应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工会、人力社保、住建、交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加大驻会展行业协会、童鞋协会等行业工作站的工作力度,完善沟通、会商、协作、防范、处置机制。充分发挥设在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纽带作用,形成有效的横向联动机制。注重信息互通,有效利用劳动监察、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等手段帮助农民工维权。

    (八)营造浓厚氛围,加大依法维权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应当在农民工聚集地装挂醒目的法律援助标识,组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介绍法律援助的申请范围、流程。借助微信、微博、广播、电视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利用网络、“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围绕“农民工如何依法讨薪”和“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对方法”两大主题,开展法律维权辅导服务,依法理性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法律援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加强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其法制意识,促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薪资支付义务。

    三、活动要求

    2019年春节临近,劳动报酬进入集中兑付期,劳资纠纷事件将有可能更为集中地爆发,涉及劳动报酬、工伤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将会明显上升。认真做好帮助农民工讨薪等维权服务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自身职能、优化法律服务质量,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科学缜密的活动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及时梳理、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于2019年3月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联系人:黄欣欣,电话:88372893,手机:13968933153,电子邮箱:wzflyz148@163.com

 

 

                               温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081温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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