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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司法局永兴司法所成功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龙湾区司法局永兴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临街落地优势,深入推进平安永兴、法治永兴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日前被浙江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一是锚定法治路径,统筹推进街道综合改革。深入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组建以驻所律师为主,街道法律顾问、法制员为辅的合法性审查队伍,全面施行“1361”基层合法性审查模式,对街道涉法重大会议、决策、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5次,审查行政机关合同154件,涉及金额超1.2亿元,指导协助开展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融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在司法所增设综合执法联络室,依托“5分钟”执法响应圈,建立定期研判、工作会商、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由街道分管副书记召集,各执法主体、司法所、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根据执法质效、意见反馈等,促进行政执法及时纠偏纠错和行政争议及时化解。

二是融入共享理念,构建纠纷联调联动格局。深度融合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创新“三级矛盾纠纷梳理化解”“访调对接”机制,推广“党员老娘舅”品牌,并衍生出“老夏”“爱和书记”“申通老娘舅”等子品牌,构建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员夏文善同志获评司法部“坚持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先进个人”。针对企业社区小微企业多、新居民多、矛盾类型化明显的特点,创新探索出“政府主导、企业协同、新居民参与”的“共享助调”模式,选聘来自20余个省、市的新居民、律师、企业管理人员为“共享助调员”,组建102人的新居民“共享助调”队伍,充分发挥“乡音”调解的润滑助调作用;在覆盖小微企业的基础上,拓展延伸至规上企业,目前已在14家百人以上企业设立“助调驿站”。该模式融合法治宣传、纠纷化解、助企纾困、法律服务等四大功能,运行以来已参与化解涉企纠纷780件,涉及金额达1620万元,实现小微企业总体量、矛盾化解平均时长、园区出警率“一增双降”,获时任副省长高兴夫批示肯定,并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三是优化集成服务,多维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完善辖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最美”公共法律服务站,推动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拓展街道、村社法律服务覆盖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化解服务。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十进”为抓手,开办“法治夜校”,实现精准普法,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推广龙湾“掌上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在行政执法的事后端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便捷代办相关事宜,导入社会治理中心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四是坚持刚柔相济,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坚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严格执行报告、外出审批等规定,充分运用“智慧矫正”手段,扎紧依法矫正篱笆。发挥“社区矫正进文化礼堂”工作先行优势,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修心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庭审、参观看守所等警示活动,开展爱心捐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充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歧路回归”,实现共富路上“不掉队”。目前辖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5名,连续9年保持零脱漏管、零重新犯罪“双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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