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司法动态 > 基层动态
洞头区司法局“三联三共”搭建“调委会+共享法庭”联调解纷模式

洞头区司法局坚持诉源治理,将“共享法庭”引入人民调解,通过阵地联建共享、队伍联抓共促、纠纷联调共治“三联三共”举措,积极搭建“调委会+共享法庭”联动解纷模式,以小支点发挥大作用,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一、阵地联建共享,优化服务平台。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高效利用原则,以镇街、村社、行业协会等调解组织为阵地,依托现有的场地和硬件设施,基本实现在不投入新的人力、物力条件下,架设一块显示屏、一条数据连接线和一台电脑终端,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等软件模块,在全域建成“十分钟交通圈”“共享法庭”集群,为人民调解提供强力法律支持。截至目前,全区共设立“共享法庭”40个,其中镇街7个、村社28个、行业协会5个。

二、队伍联抓共促,激活解纷力量。强化队伍建设,联合法院推选“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坚持“有热情、有认知、有能力、有时间、有精力”标准,吸纳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共30名担任庭务主任,负责“共享法庭”日常管理、维护和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进行诉前调解、帮助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事务。强化能力建设,建立“1对N”结对联络机制,由一名法官对接若干家“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强化沟通联络,依托“共享法庭”平台系统,提供专业指导,结合调解工作实务等内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5场。

三、纠纷联调共治,发挥治理效能。将“共享法庭”融入调委会,加强与区、镇街、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纠纷调解联动,利用数字化改革优势,依托纠纷行程码、浙江解纷码等平台应用,推行“一般纠纷就地调、复杂纠纷指导调、涉诉纠纷邀请调”纠纷分层过滤体系,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解决能力,实现“人民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夯实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今年3月以来,“共享法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化解23名养民因渔船触礁沉没漏洞导致羊栖菜大面积受损等矛盾纠纷3起。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