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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聚力“四高”规范律师行业接触交往行为

今年以来,洞头区司法局强化监管狠抓实效,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倾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

一是以高质量学习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八个跨部门跨领域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洞头区律师行业“扬帆学堂”训练营、检察官与青年律师同堂培训、联席交流,员额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专题会议等,筑牢全体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人民警察政治忠诚,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和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全面提升海岛司法公信力。

二是以高姿态宣誓坚定法律信仰。举办洞头区青年律师规范交往“台上承诺”活动,让青年律师以高姿态宣誓的方式进行仪式化坚定法律信仰。组织全区人民警察签订《规范与律师交往行为承诺书》,提升人民警察与律师规范接触交往的意识,重燃人民警察队伍的法律信仰。组建“兰小草”法律门诊志愿队,以公益服务的形式,组织青年律师参与防疫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青年律师的法律价值观,深耕良性互动沃土。

三是以高标准要求强化规范诉讼。按照“一人一承诺”的要求,组织全体律师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加大虚假诉讼、滥诉、扰乱诉讼秩序行为的防范力度。针对洞头区律师代理案件质量问题,通过律师案件综合管理平台和省法律援助系统对律师代理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展开排查,从案件登记、案件收费、案件归档等多角度审查案件卷宗,以高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律师代理案件质量。实地走访全区律师事务所,围绕律师规范办案现状、问题,执业方向等方面,提出标准要求疏通困点堵点,为规范诉讼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四是以高强度督查整治顽瘴痼疾。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建章立制,出台《洞头区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部署工作行动。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底数进行排摸,建立离任人员从事律师动态管理库依托信息库,加强对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离任人员违规担任案件代理人、辩护人的甄别、监管,坚持真查真改,努力做到靶向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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