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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贤平到泰顺调研《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12月13日,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贤平到泰顺调研《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县司法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三魁镇薛宅桥和罗阳镇登云桥。座谈会上,相关单位和乡镇分别汇报了《条例》的实施情况。

刘贤平充分肯定了泰顺县的廊桥保护工作,他强调,廊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廊桥的保护意义重大,《条例》作为泰顺的地方法规,各有关部门要从宣传、维护、监管、执法等四个维度,全方位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落实“一桥一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利用和建设好“泰顺廊桥监管保护”应用,加强执法和监管,确保《条例》真正实施,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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