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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严把“三关”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

近年来,洞头区司法局坚持“严要求、严规范,严审核、严监督”的基本原则,按照《洞头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实施意见》确定的标准和分类,稳步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2019年5月—2021年4月,共审核人民调解案件3453件,发放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资金22.8460万元。

一是对标入级,严把案件等级评定。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根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把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简易、一般、疑难、重大和特大五种类型进行分类,及时录入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案件录入后,按照司法所所长负责辖区街道(乡镇)和村居(社区),区促进科专人负责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的分级负责原则,从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分别负责基层调解组织提交的调解案件等级审核评定,将基层调解组织部分提交为疑难的案件,严格按照标准更改为一般案件,更正了个别重大案件错录为疑难案件的情况,确保全区范围内案件等级的公平公正。

二是对号入座,严把奖励等级关标准。按照《洞头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实施意见》,对申报的调解案件,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卷宗质量、社会影响和实际工作量等,确定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补助标准,简易案件每件补助30元,一般案件每件补助80元,疑难案件每件补助150元,重大案件每件补助500元,特大案件每件补助2000元。此外对“一案多人”“司法确认”的案件额外给以10元,20元不等的补助;年调解案件超100件的调解员,另行增加补贴1000元。同时为避免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一个案件,制作多份协议的情况,实施每3件按1件计算补贴的“系列案”措施。

三是对账入卡,严把资金发放到卡。司法所和区调委会分别负责对辖区街道(乡镇)与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的“以奖代补”申报表初审,认真仔细核对案件和调解员是否一一对应,调解员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准确,避免补贴资金难入账户、入错账户。区司法局促进科结合省调解平台案件统计情况对上报的申报表,特别是对疑难、重大和特大案件进行严格甄别审核,制作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方案,经司法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然后再按照财经规定经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签字确认,最后将奖补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调解员个人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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