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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司法局坚持“四个为民”导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洞头区坚持“四个为民”,突出法治建设民生导向,积极谋划推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高质量建设海上花园、实现区域治理精细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决策为民,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完善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机制,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定《洞头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二是执法为民,强化法治监督质效。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目录三清单”,推动执法精准化。完善涉企免罚清单,健全涉企免罚运行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更多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送服入企等柔性执法方式,形成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优势。打造数据赋能海上行政执法监督品牌,探索推进海上综合行政执法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行政争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监督功能。

三是司法为民,数字改革法治服务。探索“互联网+”“掌上司法”集成服务模式,加快街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配置,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创新“云调解”模式,充分运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微信调解等,推行智慧调解。探索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切实构建大调解格局。以“智慧矫正+规范执法”为“抓手”,以执法司法规范化为“推手”,以“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为“驱动”,着力构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示范模式。

四是普法为民,培育锻造法治信仰。深化社会“大普法”格局。结合“法律十进”“法雨春风服务月”等载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成立“法润兰香”宣讲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推进城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方式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发挥典型模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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